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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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了! 敦化國小59間教室還在危樓裡


第三個方案是把106年及107年入學的新生,分別安置到西松國小和中正國小上課,但仍由敦化國小老師教。這個方案獲得在校家長的共識,但未來新生的家長反對,柯文賢說,因為個資等因素,學校無法向未來家長發卷調查意見,家長會長也說,學生還未入學,不能算學校的家長。

向未來家長發問券 明顯無違反 個資法
第 8 條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
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
一、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名稱。
二、蒐集之目的。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五、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為前項之告知:
一、依法律規定得免告知。
二、個人資料之蒐集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
    所必要。
三、告知將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
四、告知將妨害公共利益。
五、當事人明知應告知之內容。
六、個人資料之蒐集非基於營利之目的,且對當事人顯無不利之影響。

第 15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
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
二、經當事人同意。
三、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16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
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
    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
    事人。
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七、經當事人同意。

向法務部諮詢的結果

主旨:請問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問題--內容:如果「某學校因為即將辦理校舍改建,請教育局向民政(戶政)收集未來可能入學幼兒家長的個人資料,俾利通知新生家長召開說明會」,則戶政提供個人資料與學校、教育局如此收集個人資料應用,是否有違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ㄧ、 台端105年6月17日致本部首長信箱電子郵件敬悉。
二、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本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公務機關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情形之一(例如: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或經當事人同意等);且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參照本法第5條規定)。本件學校請教育局向戶政機關蒐集即將入學學童之家長個人資料,如教育局及學校係基於教育之特定目的,且係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蒐集,原則上符合本法第15條第1款規定,屬合法蒐集個人資料。至於戶政機關,如係基於戶政特定目的,且係於教育局及學校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利用(即提供)即將入學學童之家長個人資料,亦屬合法利用個人資料;反之,如戶政機關提供上開資料非基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則應符合本法第16條但書各款規定之一,始屬合法利用個人資料。本件因涉及教育局及戶政機關之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之認定,亦可能涉及教育或戶政相關法規之適用及解釋(例如:強迫入學條例第7條規定),本部已分別移請主管機關教育部及內政部依職權處理。
法務部敬啟


強迫入學條例 第7條(入學兒童之造冊及通知入學)
六歲應入國民小學之國民,由當地戶政機關於每年五月底前調查造冊,送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六月十五日前依學區分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學。  前項所定之調查造冊,必要時戶政機關得協調當地國民小學協助辦理。

個資法 16條 但書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1校3地上課 家長跳腳 校長兩難

就報導所言 "由於考量在操場蓋組合屋當做臨時教室,影響學童運動場地,校方日前對一至五年級學生發出2527份問卷,回收1607分,支持原案625人,支持校際交流教學982人"
這根本就是鬼扯 , 把所有雜音直接濾除 , 難道這就是本國民主教育的方式 ?
1.當初發問卷連幼稚園的學生都有發 為何變成只對一至五年級學生發出問卷 ?
2.私下了解 很多家長都是未勾選 填寫不支持或是有其他意見 為何都沒有任何數據 ??
3.退萬步言 , 發出2527份 , 回收1607分 , 支持原案625人 , 支持校際交流教學982人 , 也就是可能還有 925 不支持這兩個方案
4.針對全校在校 1-5年級發出問卷 , 卻是決定未入學新生的權益 ? 可以這樣的處理問題 ? 難道 106- 109 的學生權益就這樣地被犧牲 !?

校長的兩難問題 在當初 99 年開始 決定要改建時就該減班了 , 如果當時確實減班 , 到現在 根本甚麼問題都沒有.

敦化國小改建 千名學生寄人籬下

敦化國小校舍老舊,其中至孝樓建於1958年,已超過50年使用年限,有耐震力不足的問題,校方預計2018年改建校舍,讓千名學生以校際交流方式到附近西松、中正國小上課

不只是至孝樓 , 至仁樓 至善樓 至真樓 都是 1958 年興建 , 也都超過 50年使用年限
但並沒有在第一波的改建名單之中 , 規劃中的西松 中正 一樣都是防震係數不足,
甚至是沒有使用執照的教室 . 報導沒提的是 校方片面決議欲以未入學的新生出去外校流浪
用這種掩耳盜鈴的方式 既不公開 也不透明  難道是教育工作者該有的態度嗎 ?



敦化國小校長柯文賢表示,最近確實收到很多意見,有家長擔心孩子被分到不同學校,接送很麻煩,也怕教學品質受影響;但他強調,校舍屋齡太久,為了安全勢必要改建,很難「穿著衣服改衣服」,全校有近3000名學生,活動空間狹小,也不可能在校內搭建組合教室。

最大的問題正是每年都沒有確實減班 , 在 99年就知道要重建了 , 但未減班 , 本學年度105度仍然至少有14班的新生進入 , 只要及早落實減班 , 緩建 , 根本沒有人需要出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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