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2日 星期三

國教署陳情

國教署陳情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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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長官 您好

敦化國小校舍改建計畫預定於 106 年實施
目前草案規劃 欲採 未入學新生 校外交流 兩年方式

影響年度危至少5年 影響班次高達 110 班次
未入學家長完全沒有話語權 , 校方雖說尚未定案 ,
但校方對於校舍改建的問卷調查(見附件)都已經寫明是入學新生了


而說明會上 校方目前以高年級入學時未通知要校際交流為理由
認為中高年級不宜校際交流 ,
但是中高年級入學時一樣沒有說要校舍改建 , 畢竟校際交流只是校舍改建的一個配套
如果可以在當年未通知有校舍改建的情況下因為各種迫切性理由 , 所以需實施校舍改建 , 那校際交流的配套也應該一併由全校師生一起評估 , 畢竟 ,讓低年級的校際交流不但有交通 , 安全的問題 , 也徒增每個家長的壓力 , 試問教育局的官員們 , 高年級跟低年級的學童 , 哪一個小孩自行上課比較沒問題 ??

推萬步言 , 倘若家裡屆時有 一高年級 跟 一低年級學生入學 不論哪個方案都會有小孩要校際交流 , 我想萬萬不得已 , 大家都是寧願是高年級的可以自行走路或搭公車上課 , 而不是讓一個剛上小一就需要走個30分鐘才能到學校 , 另外 , 同校學生都會有霸凌問題了 , 穿著不同校的校服 , 年齡又有明顯差距 , 教育局認為這沒有可預見的問題嗎 ???
這是成人從敦化國小出發的概略時間 , 一年級的新生只會更慢
以西松國小來說沿路有約 1.8公里 , 10個紅綠燈 兩個大馬路口


我希望貴局能夠能夠審慎評估 , 建議校方採用 [敦化國小校舍改建規劃方案說明] (檔案過大無法上傳 網址為 http://goo.gl/GA0vwV 或是搜尋 "敦化國小校舍改建規劃方案說明.pdf" ) 中的C,D  方案 , 讓校舍蓋在操場的基地上 , 採用這方案 可以不用有人需要出去流浪 , 預算也比較省 工時也比較短 , 假設107年4月開工 109年2月完工 扣除 (107 108 暑假 108 109 寒假 共 4 + 2 = 6個月) 實際影響 16 個月 , 主要影響 107下半年跟108 整年 , 何況4月開工 學生馬上會放暑假 2月完工 109學年度新生到即有機會可使用 , 是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案才是 , 不僅省預算 , 省工時 , 也沒有學生需要流浪 , 只要大家共體時艱 , 熬過一年多 , 就可以有皆大歡喜的結果

最後 校方在說明會上以個資法疑慮所以並未通知未入學家長
經向法務部諮詢的結果
主旨:請問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問題--內容:如果「某學校因為即將辦理校舍改建,請教育局向民政(戶政)收集未來可能入學幼兒家長的個人資料,俾利通知新生家長召開說明會」,則戶政提供個人資料與學校、教育局如此收集個人資料應用,是否有違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ㄧ、 台端105年6月17日致本部首長信箱電子郵件敬悉。
二、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本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公務機關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情形之一(例如: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或經當事人同意等);且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參照本法第5條規定)。本件學校請教育局向戶政機關蒐集即將入學學童之家長個人資料,如教育局及學校係基於教育之特定目的,且係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蒐集,原則上符合本法第15條第1款規定,屬合法蒐集個人資料。至於戶政機關,如係基於戶政特定目的,且係於教育局及學校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利用(即提供)即將入學學童之家長個人資料,亦屬合法利用個人資料;反之,如戶政機關提供上開資料非基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則應符合本法第16條但書各款規定之一,始屬合法利用個人資料。本件因涉及教育局及戶政機關之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之認定,亦可能涉及教育或戶政相關法規之適用及解釋(例如:強迫入學條例第7條規定),本部已分別移請主管機關教育部及內政部依職權處理。
法務部敬啟

依照法務部解釋 照個資法16條
但書之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但書之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通知影響學生的家長並未違反個資法 , 校方說法 顯為卸責之說.
請教育局盡速幫忙 , 加強督導 , 別讓小孩的受教權受到損害

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News Feedback

8年了! 敦化國小59間教室還在危樓裡


第三個方案是把106年及107年入學的新生,分別安置到西松國小和中正國小上課,但仍由敦化國小老師教。這個方案獲得在校家長的共識,但未來新生的家長反對,柯文賢說,因為個資等因素,學校無法向未來家長發卷調查意見,家長會長也說,學生還未入學,不能算學校的家長。

向未來家長發問券 明顯無違反 個資法
第 8 條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
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
一、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名稱。
二、蒐集之目的。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五、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為前項之告知:
一、依法律規定得免告知。
二、個人資料之蒐集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
    所必要。
三、告知將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
四、告知將妨害公共利益。
五、當事人明知應告知之內容。
六、個人資料之蒐集非基於營利之目的,且對當事人顯無不利之影響。

第 15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
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
二、經當事人同意。
三、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16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
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
    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
    事人。
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七、經當事人同意。

向法務部諮詢的結果

主旨:請問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問題--內容:如果「某學校因為即將辦理校舍改建,請教育局向民政(戶政)收集未來可能入學幼兒家長的個人資料,俾利通知新生家長召開說明會」,則戶政提供個人資料與學校、教育局如此收集個人資料應用,是否有違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ㄧ、 台端105年6月17日致本部首長信箱電子郵件敬悉。
二、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本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公務機關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情形之一(例如: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或經當事人同意等);且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參照本法第5條規定)。本件學校請教育局向戶政機關蒐集即將入學學童之家長個人資料,如教育局及學校係基於教育之特定目的,且係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蒐集,原則上符合本法第15條第1款規定,屬合法蒐集個人資料。至於戶政機關,如係基於戶政特定目的,且係於教育局及學校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利用(即提供)即將入學學童之家長個人資料,亦屬合法利用個人資料;反之,如戶政機關提供上開資料非基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則應符合本法第16條但書各款規定之一,始屬合法利用個人資料。本件因涉及教育局及戶政機關之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之認定,亦可能涉及教育或戶政相關法規之適用及解釋(例如:強迫入學條例第7條規定),本部已分別移請主管機關教育部及內政部依職權處理。
法務部敬啟


強迫入學條例 第7條(入學兒童之造冊及通知入學)
六歲應入國民小學之國民,由當地戶政機關於每年五月底前調查造冊,送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六月十五日前依學區分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學。  前項所定之調查造冊,必要時戶政機關得協調當地國民小學協助辦理。

個資法 16條 但書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1校3地上課 家長跳腳 校長兩難

就報導所言 "由於考量在操場蓋組合屋當做臨時教室,影響學童運動場地,校方日前對一至五年級學生發出2527份問卷,回收1607分,支持原案625人,支持校際交流教學982人"
這根本就是鬼扯 , 把所有雜音直接濾除 , 難道這就是本國民主教育的方式 ?
1.當初發問卷連幼稚園的學生都有發 為何變成只對一至五年級學生發出問卷 ?
2.私下了解 很多家長都是未勾選 填寫不支持或是有其他意見 為何都沒有任何數據 ??
3.退萬步言 , 發出2527份 , 回收1607分 , 支持原案625人 , 支持校際交流教學982人 , 也就是可能還有 925 不支持這兩個方案
4.針對全校在校 1-5年級發出問卷 , 卻是決定未入學新生的權益 ? 可以這樣的處理問題 ? 難道 106- 109 的學生權益就這樣地被犧牲 !?

校長的兩難問題 在當初 99 年開始 決定要改建時就該減班了 , 如果當時確實減班 , 到現在 根本甚麼問題都沒有.

敦化國小改建 千名學生寄人籬下

敦化國小校舍老舊,其中至孝樓建於1958年,已超過50年使用年限,有耐震力不足的問題,校方預計2018年改建校舍,讓千名學生以校際交流方式到附近西松、中正國小上課

不只是至孝樓 , 至仁樓 至善樓 至真樓 都是 1958 年興建 , 也都超過 50年使用年限
但並沒有在第一波的改建名單之中 , 規劃中的西松 中正 一樣都是防震係數不足,
甚至是沒有使用執照的教室 . 報導沒提的是 校方片面決議欲以未入學的新生出去外校流浪
用這種掩耳盜鈴的方式 既不公開 也不透明  難道是教育工作者該有的態度嗎 ?



敦化國小校長柯文賢表示,最近確實收到很多意見,有家長擔心孩子被分到不同學校,接送很麻煩,也怕教學品質受影響;但他強調,校舍屋齡太久,為了安全勢必要改建,很難「穿著衣服改衣服」,全校有近3000名學生,活動空間狹小,也不可能在校內搭建組合教室。

最大的問題正是每年都沒有確實減班 , 在 99年就知道要重建了 , 但未減班 , 本學年度105度仍然至少有14班的新生進入 , 只要及早落實減班 , 緩建 , 根本沒有人需要出去流浪

Q1. 為何不支持學校目前的安置計畫 !?

敦化國小校舍改建計畫預定於 106 年實施
目前草案規劃 欲採 未入學新生 校外交流 兩年方式

影響年度危至少5年 影響班次高達 110 班次
未入學家長完全沒有話語權 , 校方雖說尚未定案 ,
但校方對於校舍改建的問卷調查(見附件)都已經寫明是入學新生了


而說明會上 校長說法為 高年級入學時 並未告知會有校際交流 所以不宜讓高年級出去
而 106 -110 的新生入學前會先告知 所以可以讓 106 -110 直接出去校外交流

但是中高年級入學時一樣沒有說要校舍改建 , 畢竟校際交流只是校舍改建的一個配套
如果可以在當年未通知有校舍改建的情況下因為各種迫切性理由 ,
所以需實施校舍改建 , 那校際交流的配套也應該一併由全校師生一起評估 ,
畢竟 ,讓低年級的校際交流不但有交通 , 安全的問題 , 也徒增每個家長的壓力 ,
不然只要宣布高年級參加校外交流 , 看看高年級的家長會有何反應 ??
如果高年級家長都認為孩子會有交通安全等一堆問題 , 一樣的方案套在剛入學的新生上 會比較好嗎 !?!?!

試問教育局的官員們 , 高年級跟低年級的學童 , 哪一個小孩自行上課比較沒問題 ??
況且 校舍改建方案並非突然造成 , 從99年開始就有陸續規劃 , 校方未通知應屬校方失職
家長也並非要追究責任 , 而是既然是學校的改建工程 , 難道不該以全校師生(107 - 102)的角度來考量  ,
趁 106 107 未入學 沒有發言權 就擅自片面決議 , 這作法明顯有失公允.

校方以校內問卷調查的方式推校際交流採入學新生方案,入學新生受教權屬於 憲法保障人民有接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 不該透過多數暴力剝奪 , 否則把郭台銘的財產讓大家表決充公 , 肯定多數支持的

重點是如果 102 年以前就開始如果有確實執行減班計畫
106 107 以後的學生根本不需要被流浪 , 問題並不是不能解決
而是有沒有人願意解決 , 誠然前校長不如目前校長比較有魄力
對於現任校長願意扛起校舍改建的重責大任 , 本人也深感佩服
但實在不應該在配套措施都還未能完善前貿然實施
目前配套措施的問題明顯有幾點
1.教室不足 , 一樣過於老舊 , 一樣防震係數不夠 , 甚至沒有使用執照


依目前學校規劃來看 , 只要確實執行減班 , 緩建幾年
等到高年級陸續畢業 , 敦化國小沒有一個學童需要流浪
也詢問過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 防震係數再低 都可以補強 到 1.0 以上 (符合目前法規)  另外也強調 防震係數再高 都不能保證大地震來時不會有問題

誠然 校園建物的安全問題確實令人擔心 , 但減班問題本來早就該做了
因為學校之前沒有處理 , 然後要學生來擔這種結果 , 合理嗎 ?

此外 , 既然校際交流也要花錢整修 西松 及 中正 校舍(西松跟中正的校舍一樣是防震係數不足 , 一樣是老舊建築) , 是否可以先整理敦小校舍 , 等到減班完成後 直接原方案拆除重建 , 沒有一個學生需要流浪 , 不是嗎 ?

(6月3.5日校舍改建家長代表說明會)105年1月14日學生安置會議中邀請西松國小、中正國小、懷生國小、民族國小於本校怡心軒討論學生安置問題,其中西松國小政策上配合規劃,以中行樓為標的,一樓和三樓可提供,有17間的空間,但沒有使用執照,CDR值0.83(防震係數不足),需做補強與教室改善。中正國小D棟2、3樓,僅有10間教室空間可供使用,還需做結構補強,科任教室需做移動處理。其他學校則無餘裕空間可規劃。另外,需依臺北市國民小學專科教室基準表之規定,將專科教室一併納入規劃

目前得知的資料是 西松上課的學童 其專科教室將與 西松校生共同使用 , 也就是說校際交流的專科教室的品質可能也是會出問題


再者 依現行方案 106新生會遇到狀況是:
一年級在敦化剛適應新老師同學環境
二年級轉至西松重新適應
三年級再度面臨常態分班,再適應一次新老師同學環境
四年級又轉回敦化再適應一次.
請問校方有考慮變動環境對小孩身心法展的影響嗎?

交通部分 小一學生從敦小步行到西松約 30分鐘 1.8公里左右
如果家住更遠 , 只會更久更遠







敦化到西松約1.8km 以敦化國小為中心1.8km半徑
北到 松山機場 , 南到 敦化信義路口 東到 松菸文創 西到 南京松江捷運站
除了西松 中正之外 範圍內的國小還有 光復國小 , 五常國小, 健康國小, 仁愛國小 , 懷生國小 , 民生國小 , 民族國小 , 
另外 大同高中 , 榮星花園 , 市府捷運站 , 機場捷運站 都是在這些範圍內
請問你會讓您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孩子從敦化國小步行到上述地方嗎 ??

照校方原本的規劃草案 ( 敦化國小校舍改建規劃方案說明.pdf )
有其他方案並不需要學生出去流浪 , 一樣可以滿足學校的需要 (操場改建)
懇請校方認真看待學生的需求 , 雖然尚未入學 , 也一樣跟敦小的學生能擁有一樣的關注.

2016年6月16日 星期四

2016年6月14日 星期二

敦化國小 校舍改建資訊公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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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27414065-130 總務主任
公務信箱ga.thps@tp.edu.tw

相關檔案 : 雲端硬碟

041_敦化國小校舍改建工程(校方首次)_2015-0513


042_研商敦化國小校舍改建工程規劃報告安會議紀錄104.12.11


043_研商「敦化國小校舍改建工程」學生安置會議紀錄105.01.14


044_6月3.5日校舍改建家長代表說明會

2016年6月13日 星期一

Status

您知道 敦化國小目前計畫的狀況嗎 !?!?
106-109年入學新生都要到西松或中正國小至少2年

106年新生要送到西松國小2年

107年新生要送到中正國小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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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報導 :
改建校舍要5年! 敦化國小新生恐「分發」他校

敦化國小改建 兄妹恐被迫讀不同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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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訴求:
  1. 堅決反對他校就讀計畫
  2. 暫緩校舍改建
  3. 請學校依法行政,確實執行減班政策,再進行校舍改建拆除作業





103-106年度校舍拆除改建工程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一O三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紀錄



敦化國小校舍拆除暨106/107年度新生安置說明會